虚假只是第14条第(1)项的构成要件之一。最高法院第5764/2562号判决重申:控方还必须证明行为人具有“以不正当目的或欺骗手段”的特定故意;否则,即便是虚假新闻,也不能满足该罪的全部构成要件。
作者:Eksiam Chaisorn(เอกสยาม ชัยศร)——诽谤案件、网络传播及名誉保护法律顾问
发布于2026年8月23日(佛历2569年)· 内容最近审订于2026年8月25日(佛历2569年)· 援引法律条文及最高法院判决
不够。现行第14条第(1)项并不处罚所有将错误数据或虚假新闻输入计算机系统的人。控方还必须证明行为人具有“以不正当目的或欺骗手段”的特定故意,并且该条的其他构成要件均已具备。
因此,最高法院第5764/2562号判决对媒体、网站管理人、Facebook(脸书)用户以及诉讼各方都十分重要:它表明“虚假”一词只是分析的起点,而不是现成的判决结论。1
下级法院已认定的事实是:被告在其管理的网站上发布了虚假新闻,案发时原第14条仍然有效。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有罪,判处有期徒刑1年、罚金20,000泰铢,有期徒刑缓期1年执行。上诉法院维持原判。1
审理期间,2017年(佛历2560年)修订的法律生效,增加了特定故意这一构成要件。被告就法律问题向最高法院上诉,主张新法对其有利,足以使其不再是犯罪人。最高法院仅就该争点受理上诉,并须以上诉法院认定的事实为准。
需要仔细理解的是:最高法院并未重新认定新闻的真假,这部分事实已经确定。问题在于:即使新闻属于虚假,该行为是否符合新法的构成要件。
2017年(佛历2560年)修订后的第14条第(1)项,概括而言规定:须以不正当目的或欺骗手段,将歪曲、伪造或虚假的计算机数据输入计算机系统,足以对公众造成损害,且该行为须不属于诽谤罪。2
因此,至少有四道关卡:
只要欠缺其中任何一项,即使其他各项均已证明,也不能适用第14条第(1)项。
泰国《刑法典》将“不正当目的”(โดยทุจริต)界定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依法不应获得的利益。3至于“以欺骗手段”,则须根据具体情节判断:行为人是否有目的地利用歪曲、伪造或虚假的数据作为工具,使信息接收者产生误解。
这两个用语意味着,在“新闻有误”之外,始终还要继续追问,例如:
特定故意可以通过周边情节加以证明,并不需要当事人认罪;但法院不应仅因数据最终被证明不实,就推定行为人具有特定故意。
最高法院认为,新法增加了一项构成要件,即须具有以不正当目的或欺骗手段实施的特定故意。而上诉法院确定的事实仅表明,被告在其管理的网站上发布了虚假新闻,并未显示存在上述特定故意,因此该行为不构成新法第14条第(1)项规定之罪。1
由于行为后颁布的法律对被告有利,依泰国《刑法典》第2条第二款应适用新法,最高法院遂撤销原判,判决驳回起诉。
从新从轻原则(lex mitior),即适用行为后颁布、对行为人有利的法律,可以防止行为人依照处罚范围宽于新法本意的旧法受到处罚。本案中,新法不只是减轻刑罚,而是增加了犯罪构成要件;如果事实无法支持新增的要件,该行为即不再构成犯罪。3
这一原则不同于以新法溯及既往地设立犯罪:刑法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法律溯及既往,但允许适用行为后颁布、对行为人有利的法律。
| 类型 | 原则性示例 | 须审查的问题 |
|---|---|---|
| 善意发布的错误信息 | 因使用过时文件而报道了不准确的数字 | 认知程度、信息来源、核实程序及更正情况 |
| 损害个人名誉的虚假新闻 | 公开指控某人欺诈 | 第326/328条、免责事由及证明属实;第14条第(1)项已排除诽谤 |
| 以虚假数据骗取利益 | 设立虚假店铺或投资项目诱使他人转账 | 以不正当目的或欺骗手段的故意、损害、被害人及诈骗罪 |
| 引起公众恐慌的虚假新闻 | 通报并不存在的重大险情 | 第14条第(2)项及对公众的影响 |
此表说明,日常所说的“假新闻”可能指向不同的法律依据,有些情形甚至根本不构成刑事犯罪。
三件判决可以连起来解读,如同第14条第(1)项的一道道审查关卡。
| 判决 | 争议所在的关卡 | 法律效果 |
|---|---|---|
| 2778/2561 | 该行为构成诽谤 | 同一行为被排除在第14条第(1)项之外4 |
| 5764/2562 | 未显示特定故意 | 仅有虚假并不满足第14条第(1)项 |
| 2211/2566 | “足以对公众造成损害”的含义 | 法律并未规定浏览人数。行为人意在向公众展示数据,且数据处于一般公众可以访问的系统中的,即使实际只有一人看到,仍符合第一款的规定5 |
综合判断标准请参阅在Facebook上辱骂或指摘他人,是否同时构成诽谤罪和《计算机犯罪法》规定之罪(泰文)
这些证据不会自动得出结论,但有助于法院根据可以把握的事实,评估行为人的心理状态与目的。——另请参阅电子证据的保全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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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为一般法律知识,并非针对具体案件事实的法律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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